监测中心承担省内11个市(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核查工作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农质发〔2014〕15号)要求,院监测中心受省农业厅委托,承担了省内第一、二批,涉及11个市(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活动落实情况核查工作。监测中心制定了详密的实施方案,并组建了核查专家小组。2017年7月31日至8月24日,省农业厅质量安全监管处林文书调研员、张锦生调研员,监测中心王富华主任和何绮霞副主任先后带领核查专家组共计44人次分别前往11市(县)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均参加了核查会议。
核查专家组通过对各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包括市、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的重大决策,采取的措施,创建工作进展,取得的成绩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开展核查。同时,通过听取各创建单位的总结汇报,相关材料审阅,基地、乡镇检测站现场核查,提出了建议、改进和完善的措施,以便保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顺利验收并进入常态化。林文书调研员、张锦生调研员强调,要通过“两个主体、三个体系”提高创建水平,即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一是要明确市(县)人民政府为创建单位主体,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动性;二是要通过宣传培训充分调动广大生产、消费主体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把抓“监管”、“执法”、“检测”三个体系作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基础手段,强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水平。
截止目前,核查专家小组已完成11个市(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工作,下一步将完成核查总结报告材料的提交,总结提炼创建典型案例,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核查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