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共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框架协议》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建设体系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汕尾市人民政府设立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本科技合作专项以汕尾农业科技需求为导向,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组织各下属单位申报,带动汕尾市科研单位、农业企业参与合作,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项目支持专项
专项一:汕尾甘薯脱毒种苗繁育体系构建与产业化应用
1、项目内容
依托汕尾市科研单位或农业企业构建甘薯脱毒种苗技术工程中心,开展甘薯脱毒健康种苗体系构建、示范推广和规模化生产;开展甘薯绿色高产栽培技术试验示范,集成适宜于汕尾地区的甘薯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体系;引进多元化优良甘薯品种示范展示;培养汕尾当地的农业科技人员。
2、考核指标
(1)建设一个脱毒健康种苗繁育中心,并完成甘薯脱毒种苗技术工程中心的申报工作;
(2)建立脱毒种苗生产基地,面积200亩或以上;
(3)引进甘薯优良品种并进行适应性评选;
(4)培养汕尾当地农业相关人员。
3、项目经费:100万元
4、实施年限:2021年0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专项二:汕尾生态种养循环关键技术研究及典型模式示范
1、项目内容
根据汕尾市养殖畜禽粪污排放量及污染物分析,构建汕尾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数据库;建设绿色高效的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打造生态种养循环模式示范样板区;开展绿色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的应用评价,建立完善的应用体系和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为汕尾地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供理论数据和技术支撑。
2、考核指标
(1)建立基于汕尾市区域特征的畜禽粪污农田配套核算方法;
(2)形成适宜汕尾地区的绿色高效的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
(3)建立汕尾地区种养循环典型示范基地。
3、项目经费:60万元
4、实施时间:2021年0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专项三:汕尾水产病害诊断实验室的建设
1、项目内容
建设一处水产病害诊断实验室,培训汕尾当地诊断技术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常规水产病毒病、细菌病、寄生虫病诊断,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2、考核指标
(1)设计建设一处水产病害诊断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
(2)培训汕尾当地水产病害检测技术人员;
(3)建立保障实验室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
(4)依托建设的实验室服务当地养殖企业。
3、项目经费:40万
4、实施时间:2021年0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省农科院下属各单位均可申报,涉及推广、应用的项目,必须与汕尾当地科研单位或企业联合申报并签订合作协议。
2.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需配套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3.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和相关配套资金承诺函。
申报材料包含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五份,2021年5月31日下班前统一提交至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部。
四、支持方式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五、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
联系人:洪彦彬 联系电话:0660-3289009
邮箱:hongyanbin@gdaas.cn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部
联系人:晏育伟 联系电话:020-38213849
邮箱:yanyuwei@gda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