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农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相关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度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相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农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或对原职称重新评审的申报人,请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科高评〔2020〕1号)准备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3日之前提交评委会办公室。申报职称评审时须一并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相关表格请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中“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并提交原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二、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申请农业科学研究系列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评议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 号)办理认定手续。“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于2021年1月1日关闭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端口不再办理相关工作后,初次考核认定工作按后续新要求执行。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集整理、递交申报材料。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收个人递交申报材料。
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