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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科院汕尾分院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

时间:2019-09-04 10:17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共建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2018-2020)》精神和要求,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建设体系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汕尾市人民政府设立省农科院汕尾分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本科技合作专项以汕尾农业科技需求为导向,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组织下属各研究所申报,带动汕尾市农业企业参与合作,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项目支持专项

        专项一:荔枝新品种示范及高接换种配套技术集成

1.项目内容

       开展荔枝高接换种的品种选育、嫁接时间、砧木亲和性研究;开展半干型荔枝干加工技术研究,包括半干型荔枝干加工设备、加工工艺和不同荔枝品种在加工过程中的特性变化,以及加工产品的储藏等;制定不同荔枝品种的丰产稳产配套栽培技术以及荔枝高接换种相关技术规范;举办荔枝高接换种现场培训班;建立荔枝高接换种示范园。

2.考核指标

       引进适合本地高接换种的荔枝良种12个以上;举办2次以上荔枝高接换种现场培训,培训人员达到200人以上;建立一个面积150亩以上的荔枝高接换种示范园;提供半干型荔枝加工技术支撑,发表相关论文2篇。

3.项目经费与年限

       项目经费 100 万元,实施时间为 2019101-20211231日。

  专项二:茶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1.项目内容

        开展茶叶产品分析及茶叶工艺技术升级研究,通过定向技术优化,实现产品品质改善;组织申报莲花山茶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开展茶叶生态栽培技术推广,推进莲花山茶叶生态品牌的建立;开展职业茶农培训,提高茶叶生产主体技术水平;组织策划茶文化活动,扩大莲花山品牌茶叶影响力。

2.考核指标

        确定莲花山主线产品与潜力产品;完成莲花山茶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制定莲花山茶叶标准;在3家以上企业示范推广茶叶生态栽培技术;组织开展职业茶农培训班2次以上,授课5门以上,培训茶农100人以上;协助组织策划茶文化活动1次,发表相关论文2篇。

3.项目经费与年限

       项目经费100万元,实施时间为 2019101-20221231日。

专项三:甘薯生产技术标准集成

1. 项目内容

       完善甘薯无毒种苗生产体系,建立健康甘薯种苗生产规范;针对汕尾市不同甘薯栽培区域特点进行甘薯栽培模式、肥水管理和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试验示范,集成甘薯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规范;引进优良甘薯品种,优化甘薯品种结构,形成区域品种布局,助力甘薯品牌建设,提升甘薯的文化和经济价值。

2.考核指标

       制定“甘薯健康种苗生产规范”和“甘薯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规范”各1项;引进8-10个甘薯优良品种,并对其进行适应性评价;开展“健康种苗生产应用”及“绿色高效栽培技术”示范现场会或观摩会各1次;举办甘薯培训3-5次,培训人数300人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2个;发表相关论文1-2篇。

3.项目经费与年限

        项目经费60万元,实施时间为2019.10-2021.12.31

专项四:南药品种选育与栽培

1.项目内容

        调查汕尾地区传统中药材,重点对粉葛、牛大力等中草药种质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发掘优异种质资源;并研发出配套的栽培模式,种苗规范化生产技术;开展南药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2.考核指标

        培育 1-2 个优质多抗高产新品种,并研发出配套的规范化栽培技术;收集和评价当地特色的优良种质资源10份以上;申报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新品种登记权1项以上;在汕尾市建立新品种示范基地2个以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

3.项目经费与年限

       项目经费 50 万元,实施时间为 2019101-20211231日。

二、申报条件

1.省农科院各所均可申报,涉及推广、应用的项目,必须与汕尾当地企业联合申报并签订合作协议。

2.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需配套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3. 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和企业配套资金承诺函。

申报材料包含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五份,于915日前统一提交至广东省农科院合作部。

四、支持方式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五、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

联系人:蔡时可  联系电话:13609704306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部

  联系人:林悦欣  联系电话:020-87596250,邮箱:linyuexin@gd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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