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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 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申报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时间:2025-04-03 17:01 来源:人力资源部 【字体: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浪潮奔涌,农业科技蓄势待发!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依托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共攀农业科技高峰,共享湾区发展机遇!

  一、项目简介

  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为期2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获选人员将进入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为期2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项目资助

  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计划资助不超过20人。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计划资助不超过10人。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香港/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三、申请对象

  申请人应为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其中,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等拟进站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新近进站的博士后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单位同意;在职科研人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博士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香港/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

  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8.同时满足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科研工作站审核。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三)联合遴选。

  1.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 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 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

  七、有关要求

  1.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且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或其湾区项目)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或其湾区项目),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4.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香港、澳门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6.其它具体工作要求按照《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李老师(020-87596239),颜老师(020-87596223)。

  (二)电子邮箱:gdnky09@163.com。


  附件:

  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

  3.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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