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前身是1930年由著名农学家丁颖教授创办的中山大学稻作试验场及1956年成立的华南农业科学研究所。下设15个科研单位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含定向或委培生。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素质能力。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理,且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24时止,过期报名无效。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系统发件时间为准。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3.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4.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农业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2)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另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请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分类标注序号及排列。材料一经提交,将不予修改和补充。
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则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5.注意事项
(1)招聘信息请及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raphaoasis.com)详细了解。
(2)如因报名材料造假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招聘单位保留追责的权利。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已通过考试,取消录用资格。
(5)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名,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报名截止日后15日内招聘用人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上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2.准考证:在笔试前3天以电子邮件给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发放准考证,请报名者及时查收。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在笔试后、面试前组织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经省农科院同意,招聘用人单位可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内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统计面试成绩时均需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通过考察的拟录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办法办理录聘手续。
九、薪酬待遇
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应聘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省农科院同意,可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或因同岗位无人递补时,可在报考其它岗位且符合缺额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调剂递补。
(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录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面试通知、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情况。
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请登陆浏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raphaoasis.com/)“招聘信息”栏目。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596239(院人力资源部) 或岗位计划表中招聘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020-87579116(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