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院”)拟面向全院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院党群工作办公室七级或以下群团工作管理岗位(主要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日常工作)。
二、选调对象
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事业编制干部身份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年龄一般应为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
(五)在院或院属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
(八)具有党务、群团或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院属单位也可推荐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或者组织推荐,均填写《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于2016年6月30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内)交院人力资源部(创新大楼东裙楼227室)。
(二)资格审查。院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选。
(三)考核。初选合格者,由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是面谈、组织考察。
(四)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
(五)办理转任或者调动手续。考核、体检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转任或者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所有“以上”或“以下”的表述均含本级(值)。
(二)个人或者组织推荐单位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严肃处理。
(三)本选调公告由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选调工作由院监察室负责监督。
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张禄祥、陈普照,电话:87503356、85161306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