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本部,并对果树研究所等6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院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3个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
(一)我院下属作物研究所“国家种质资源广州甘薯圃改扩建项目”年度执行率41.83%
作物研究所在取得我院工程结算审核批复后,已于2020年8月11日报送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申请支付该项目工程建设的3笔款项合计54.68万元,款项于8月25日成功支付。余下5.39万元作为预留的项目结题费用,也已于2020年11月3日全部执行完毕。
(二)我院下属果树研究所“国家荔枝香蕉种质资源圃改扩建项目”年度执行率69.32%
因受2020年5月中旬雷雨暴风恶劣天气影响,该项目已完成的施工部分受损严重,果树研究所暂停该项目经费支出。经与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协商,厘清了责任。该项目工程已完工待验收,果树研究所已支付进度款及监理费20万元,余款待竣工验收后按规定支付。
(三)我院下属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简称:农经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支撑和品牌提升项目”年度执行率65.48%
该项目2018年9月7日立项,未执行资金于2019年12月31日被国库收回,之后该资金一直未有返还。农经所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后,对该项目组织了结题验收,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项目的审计报告。
关于要求我院推动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建议,我院完全采纳,并采取多项措施提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一是院领导在院党政会议上强调,把院属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二是院财务部门每月对院属单位的支出进度进行排序,对进度最慢的3家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说明;三是把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纳入年度内部审计的重点内容,推动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违规提前支付的问题
我院下属环境园艺研究所(简称:环艺所)2号楼修缮项目工程尚未开工,已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及余款88.65万元。现场审计期间,环艺所积极整改,已向施工方取得工程进度款和尾款的资金担保函,确保资金安全。由于2号楼被鉴定为危楼,须加固后方可施工。该修缮工程现已变更为安全加固工程和部分修缮工程,待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工程合同即可开工。
关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审计建议,我院完全采纳。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已在单位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其他院属单位自查自纠,下不为例。我院将加强院属单位管理,敦促院属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创造条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可靠。
三、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的问题
我院2019年未按规定及时将部分土地处置补偿款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5.14万元。该款项已列入我院2021年预算上缴财政。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的审计建议,我院完全采纳。我院将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政策文件,严格遵守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的相关规定,按规定将相关收入及时上缴财政。
四、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上缴资产出租收入
我院下属环艺所和动物卫生研究所,2019年未按规定及时将部分房屋出租收入上缴财政,分别涉及金额35.55万元和204.48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出租收入已分别于2020年4月8日、9日上缴省财政。
关于我院应加强对下属单位土地房屋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的审计建议,我院完全采纳。一是我院将通过内部考评制度对有关院属单位进行惩处。二是我院将把出租出借管理纳入内部审计的重点内容,今后,我院将加强对院属单位土地房屋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