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山四路综合楼物业的招租公告
时间:2018-11-08 10:06 来源: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粤财资〔2011〕18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对外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粤财资〔2014〕23号)规定和要求,现拟对中山四路综合楼物业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山四路综合楼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8-20号东边部位,共7层。按照现有格局和装修风格,现有两个单元部位出租。
物业名称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单元1 |
中山四路16号101、104房 |
55 |
单元2 |
中山四路16号201房 |
215 |
二、招租形式
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租,在资质、诚信背景审查合格后,与租金出价最高者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标准和租赁期限
(一)租金标准:
物业名称 |
位置 |
最低竞租租金 |
单元1 |
中山四路16号101、104房 |
180元/平方米/月 |
单元2 |
中山四路16号105及二楼 |
105元/平方米/月 |
(二)租赁期限:5年。
四、报名时间
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公休日除外,8:30-11:30;15: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法人等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保证金
单元1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单元2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申请人提交竞租保证金后,方取得竞租资格;若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保证金(多退少补)。
七、报名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此外,非2017年成立的法人或组织还需提供原租赁物业的详细清单(含地址、电话和面积),以备考察核实。
八、竞投书
在2017年7月13日下午17:00前,应提交密封完好的竞投书(格式详见附件)。
九、报名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科技条件部110室,联系人:邵小姐、梅小姐,联系电话:020-87507904。
广东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