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公示
按照院党委《关于做好今年“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农科党〔2016〕54号)精神,经院属各基层党组织推荐,院直属机关党委临时委员会评选审核,院党委负责人同意,拟表彰名单如下。
一、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水稻所党总支部、蔬菜所党总支部、动科所党总支部、加工所党总支部、监测中心党支部、院办公室党支部、党群工作办公室党支部、水稻所常规稻育种党支部、果树所管理部门党支部、蔬菜所科技推广党支部、植保所行政后勤管理党支部、动科所第一党支部、加工所农产品加工技术党支部、资环所肥料与营养研究党支部、动卫所第一科研党支部、茶叶所广州党支部、环艺所科技党支部。
二、院优秀共产党员:
(一)水稻所:陈友订、李传国、钟旭华、郑智华、郑显汶、陈雨、刘迪林、罗飞苑、许立超、刘振荣、陈粤汉、梁宝燕;
(二)果树所:姜波、黄永敬、黄秉智、肖维强、匡石滋、刘伟、段冬洋;
(三)蔬菜所:罗少波、张长远、魏伟、邓沙沙、李涛、李明珠、肖自添;
(四)作物所:杨少海、王碧青、刘晓津、胡建广、张小兰、李高科、黄立飞;
(五)植保所:何自福、林壁润、吕利华、章玉苹、张振飞、陈深、胡珍娣、刘明津;
(六)动科所:王刚、黄琳、伍正喜、王丽、操丹丹、马现永、黄燕华、王劼、陈伟、肖静英、容庭;
(七)加工所:徐玉娟、张瑞芬、吴继军、邹宇晓、肖阳、王振江、郝娟、黄港、黄燕玲、丘银清、方少钦、李冠业;
(八)资环所:骆浩文、黄继川、黄巧义、李盟军、李佩卿、刘忠珍、卢钰升;
(九)动卫所:罗忠、康桦华、李春玲、孙敏华、唐兴刚、陆三;
(十)农经所:黄红星、黄薇妮、李向伟、张艳;
(十一)茶叶所:唐劲驰、吴华玲、黄安顺、吴家尧;
(十二)环艺所:朱根发、陈和明、张愉、谭瑞桂;
(十三)示范场:邱俊荣;
(十四)基因中心:刘军、晏石娟;
(十五)监测中心:刘海燕、黄健祥、陈岩;
(十六)院机关:曾秀媚、黄丽芸、梅盈洁、于深浩、邵卓、丁晓敏、袁显、徐丰阳、黄广艺、张卫华、刘学政、方时仰、莫棣华、徐梅生、刘鹰、李家海;
(十七)幼儿园:陈菁。
三、院优秀党务工作者:
陈俊秋(院蔬菜所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冯少光(院植保所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李伟锋(院动科所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罗国庆(院加工所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徐培智(院资环所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陈杰雄(院动卫所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方华春(院茶叶所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钟小雄(院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廖 玲(人力资源部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卢定威(党群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肖 昕(水稻所行政后勤管理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何秀英(水稻所常规水稻育种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张丽君(果树所管理部门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林毓娥(蔬菜所科研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陈夏莉(作物所行政与推广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杨祁云(植保所行政后勤管理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郑春田(动科所第一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张惠娜(加工所行政后勤管理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唐拴虎(资环所肥料与植物营养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魏文康(动卫所第一科研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马 巍(农经所第一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凌彩金(茶叶所广州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王代容(环艺所园林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宋慧敏(资环所办公室副主任)
蓝华生(示范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林伟文(基因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李卫华(院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姚文山(人力资源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吴寿迁(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
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6月26日前以实名方式向院党群工作办公室(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张劲松(党群工作办公室) 87596226;
赵 毅(监察室) 87579116
中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