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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1

时间:2017-10-26 18:02 来源: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字体:

公开招租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物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1.标的物位置:

标的物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23号一楼104平方米、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23号二楼104平方米、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23号三楼326平方米、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32/38/39134.16平方米、广州市白云区广从91号蚕药厂厂房890平方米;设备一批(见设备清单)。

2.招租起始价

设定出租最低报价为: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23号一楼104平方米不低于人民币29/㎡·月;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23号二楼104平方米不低于人民币28/㎡·月;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23号三楼326平方米不低于人民币25/㎡·月;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自编32/38/39134.16平方米不低于人民币30/㎡·月;

广州市白云区广从91号蚕药厂厂房890平方米不低于人民币10/㎡·月;

设备一批(见设备清单)不低于人民币11583.84/年。

投标人报价不能低于最低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不设上限。

其它费用: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停车费等每月根据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按实际使用量向承租方收取。

3.租赁期限:

4年(如因国家政策、市政建设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自动终止租赁期限)。

4.租费:

租金每年分两次支付,上半年租金在530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在1130日前支付。

5.其他事项:

租赁标的物作为办公、生产、仓库等使用,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进行卡拉OK、游戏室、发廊等娱乐性经营,不得改造成对外营业性公寓,不得利用租赁标的物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结构和用途。经营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包他人。入住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二、招租形式:

由各承租人以投标书形式自报租金金额,招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查,最终选定符合承租条件的投标单位或个人。

三、报名条件:

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

四、投标所需资料和注意事项:

1.法人资格证明资料和经营项目范围证明材料。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营项目范围证明材料请提供具有代表性或竞争性材料。

2.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或电子件。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电子件请发至:huangxg20203@126.com

3.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7237893

4.投标人可随时查看租赁标的。

五、报名时间:

20171026日至201710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20171031日下午3时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研究所

             2017102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    邮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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