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我单位主要是从事农产品加工技术、蚕业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的省级科研机构,主要开展农产品采后贮藏、保鲜和物流关键技术;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的功能评价与高效利用;农产品加工安全控制、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研究;蚕、桑种质资源的搜集、保存、评价、创新利用;蚕、桑品种选育、种养技术、蚕病防治技术和蚕桑资源的商效利用研究。
2、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
(1)行政管理系列:办公室、科技科、财务科、行政科;
(2)科研系列:果蔬加工研究室、粮油加工研究室、功能食品研究室、蚕桑与药食资源加工利用研究室、畜禽水产加工研究室、农产品保鲜与物流研究室、蚕育种与蚕病研究室、桑树育种研究室、微生物工程研究室、中心实验室;
(3)成果转化推广系列:农产品加工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加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临床营养品技术推广中心、蚕业科技推广转化中心。
3.人员情况:我所编制数116人,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事编)90人。在职职称聘用:正高22,副高21,中级25(含博士13人)。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2019年我所预算总收入4039.86万元,比上年3597.91万元增加了441.95万元,增长了12.28%。主要情况如下: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8.77万元,同比1023.94万元增加了1454.83万元,主要是项目财政拨款增加了1218.28万元;二是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合计1561.09万元,同比2573.97减少了1012.88万元,是2019年该项中部分项目经费收入转为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预算4039.86万元,同比3597.91万元增加了441.95万元;增幅12.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8.77万元(基本支出1278.69万元,项目支出1200.08万元);其他资金1561.09万元。
二、“三公”经费的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所“三公”经费 预算安排48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45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为本年度非税项目预算支出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合计30万元;公务接待3万元,同比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合计2000元,同比持平,为办公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所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所资产总额11308.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34.2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0187万元,净值3721.38万元;在建工程31万元。我所年初占有使用车辆合计6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本年度预算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合计30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我所2019年预算未安排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安排相关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我所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所成果转化收入、技术服务收入、试制品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出租出借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其他事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博士后日常经费(项):指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及相应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我所用于科学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如科学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十)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我所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我所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如应用研究机构的人员工资等。
(十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指我所用于其他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我所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我所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我所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指我所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指我所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我所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指我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我所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我所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以及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农民等培训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我所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我所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技术培训、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补助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三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