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标所王富华研究员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月16日,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我院质标所首席专家王富华研究员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富华研究员,秉承“一辈子坚持只做一件事,做好一件事”的信念,扎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35年,坚守为农产品安全保驾护航的初心,坚守职责,勇于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密切配合政府部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1989年参与筹建农业部食品质量监测检验测试中心,2000年主持筹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在部级质检中心担任常务副主任、技术负责人25年,带领所在单位成为全省检测行业标杆。他坚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研一线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主持、承担各级科研项目82项,荣获各级科技奖励21项,编写著作19部,获批专利12项,发表论文173篇,主持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82项。他胸怀大局,坚持教书育人、服务奉献。作为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团队带头人,带领团队深入基层,结合实际开展产地重金属污染分等分级研究,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合理种植应用;作为华中农大博导,从事相关领域教学工作,先后培养食品安全领域博士、硕士研究生50名。他热心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撰写《科学认知、放心消费》等科普书籍,组织开展下基层、入社区、进科学馆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接受各类媒体科普宣传采访,多渠道、多途径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走入千家万户。他胸怀大局,敬业笃行。作为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委员,他积极建言献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作为广东省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他多次受邀在媒体发声,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为消费者释疑解惑;作为全国食品标准化委员会等多个省部级标委会委员,他多年致力于标准化研究与推广,为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其突出的业绩和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同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先后获全国农业质量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绿色食品工作先进个人、省直机关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毫不松懈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是对我院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科研、检测、标准工作的充分肯定,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