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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时间:2018-06-30 16:39 来源:本网 【字体:

  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以华南特色蔬菜为研究对象,主要开展蔬菜种质资源鉴评与创新技术、蔬菜作物细胞及分子生物学研究技术、蔬菜遗传改良技术和高效安全节能栽培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在我省蔬菜新品种选育、资源创新研究、育种新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为巩固和发展重点实验室的平台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学科发展,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加强实验室开放交流,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在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指导方针下,特设立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

  一、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和博士后)的科技人员,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者和研究生在申报时,须两个在岗的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资格的专家推荐。

  2、研究项目应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内容先进,计划目标切实可行,技术路线合理,能如期完成计划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二、本年度主要资助方向:

  1、华南地区蔬菜作物的种质资源保藏、鉴评、创新和重要基因挖掘研究

  2、华南地区主要蔬菜作物的遗传改良技术研究

  3、华南地区蔬菜品质与功能成分研究

  4、适合热带亚热带特点的蔬菜栽培模式和栽培技术研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按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填写“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经承担单位负责人签章及盖公章后,一式两份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科技科,电子版需一起报送。

  2、受理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21日。

  三、项目立项和管理

  申请项目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资助强度5~10万元/项。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研究工作起始时间根据申请者计划,由重点实验室审批决定。要求按时提交研究计划、研究进展、中期考核、结题总结等。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1、开放课题基金经费限在本所使用,不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支配,项目发生费用经实验室主任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销。经费管理执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报销。

  2、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期内必须使用完,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终止资助。

  3、项目结束时如有结余经费,将由实验室全部收回,补充至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

  4、对项目按终止资助处理的经费,剩余经费将由实验室全部收回,原发生经费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补充至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

  五、项目结题与成果管理

  1、课题结束时,应完成任务书所列的考核指标;并提交课题总结报告与研究成果附件。发表论文、专著、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均应标注“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英文名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Guangdong Key Laboratory forNew Technology Research of Vegetables”),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2、在开放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与项目承担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专著,申报科技成果在单位中应标注有“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单位”(项目承担人员所在单位)(并列);专利所有权归属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专利申报应注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为第一申请人。

  申请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珠 邮编:510630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街31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

  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

  电  话:020-38469427

  传  真:020-38469565

  E-mail: vrigaas@163.com

  附件1:广东省蔬菜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                                              

  广东省蔬菜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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