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所部分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8〕22号)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农科〔2019〕28号)等规定和要求,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定中介的程序,我所委托广州国信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1月2日10时30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bs.gdggzy.org.cn/osh-web/)国有资产处置交易系统上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 标的目录
序号 |
拍卖标的 |
出租面积(㎡) |
用途 |
租赁 期限 |
租金递增幅度/年 |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1 |
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2号房屋及配套空地 |
3463.52㎡(工作室建筑面积为134.52㎡;平房建筑面积为216㎡;配套空地3113㎡) |
办公、仓储(工作室用途为办公、仓储;平房用途为仓储;配套空地用途为农业相关及其配套用地) |
1年 |
无 |
40,998 |
80,000 |
有 |
注: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和《租赁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1000万及以上的从事农业及相关行业的单位、企业。竞买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1年10月28、29日(电话预约);
2. 地点:标的所在地。
注意:展示期间到现场的所有人员须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 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1年10月26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1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 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上传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印件均需盖公章。
3. 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4. 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国有资产处置”类别——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5. 缴纳竞买保证金:2021年11月1日16时前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划入以下账户(到账为准,户名:广州国信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4049201040004993,开户行:农业银行广州同福东路支行)。转帐成功后,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国有资产处置”类别——点击“我要缴纳”,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缴纳方式应选择“线下转账登记”。
拍卖公司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路五一大街南13号202房
联系方式:吴生:020-34150088、18819182036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