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优谷计划”(2021年度所长基金)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科稻〔2020〕23号),现发布所“优谷计划”(2021年度所长基金)申报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优谷计划”项目类别
本次接受申报的“优谷计划”项目类型有三种:新兴学科团队、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
(一)新兴学科团队:要求围绕所主体研究方向,对标目前水稻领域前沿技术研究,鼓励跨研究室、跨学科、跨领域组建新兴学科团队,开展生物信息学、表型组学等相关研究。申报人必须是本所科技人员、学科团队不少于5人,外单位人员不超过1/3,申报人从事相关研究已持续2年以上,项目申报人具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原则上团队学科内容已受院学科团队资助的不再受理申报。本年度资助1项,资助额度:滚动支持3年,30万/年。
(二)重点项目:围绕所及研究室的主体研究方向,项目目标清晰,申报人从事相关研究1年以上。本年度资助2项,资助额度:20万/项,研究期限3年。
(三)一般项目:围绕所及研究室的主体研究方向,鼓励自由探索。本年度资助3项,资助额度:10万/项,研究期限2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实力,有未结题的所长基金不得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院级以上项目内容重复,但可以是相关研究方向的延伸或扩展。
(二)同一申报人只能选取计划中的某一类项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人填写“优谷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及签字齐全的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给科研科。
三、申报时间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
四、其他说明
(一)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申请书自动转为合同书,除评审专家有明确修改意见且确需修改的,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二)优谷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须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9〕5号)执行,项目经费实行单独列帐,专款专用。
(三)在评审结果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资助获得优博资格的申报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柯达 黄章慧
联系电话:87596559,85514257
电子邮箱:keda@gdass.cn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