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82万亩 广东亮基本农田家底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广东的基本农田保有面积为3834万亩。根据工作部署,省长黄华华今年与21个地级以上市市长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各地逐级分解国家下达新一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从县(市、区)到镇(乡)再到行政村最后到村民小组,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目前,广东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经进入全面验收阶段,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基本农田数据库已全部通过省的验收,全省基本农田面积3982万亩,与国家下达广东省基本农田面积3834万亩相比,多预留了3.9%。其中,33个县(市、区)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的实地检查,其他县(市、区)的实地检查工作将争取在下半年全部完成。
在坚守耕地红线的同时,广东还加大力度进行土地政治,开发补充耕地,提出“把开发未利用土地,改造低效园地、疏残林地、整理现有耕地等结合起来,纳入耕地管理并作为耕地占补平衡”,并从省级财政安排4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开发补充耕地的补助奖励。仅2008年至2010年的3年期间,全省就实施5070个项目,完成开发补充耕地129万亩。
而根据测算,截至2010年底,我省可作为占补平衡的耕地储备指标为120万亩,预计今年在建开发面积近50万亩。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测算,2011年至2020年,我省预计建设占用耕地110万亩,现储备耕地指标可为未来10年的耕地占补平衡需求提供基本保障。
笔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5月31日,全省通过省级抽查的补充耕地面积13万亩,《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责任书》中的项目已竣工121个,占应完成数的87%。